3月31日,宁波海关所属梅山海关在一批出口货物中查获2500只夹藏口罩。海关查验关员现场查验时,发现该票报关单申报的货物较杂,货物包装的纸箱大小差异较小,通过对不同类型的纸箱进行开包,最终在靠近箱门处的货物中发现了夹藏的口罩。这是宁波海关自疫情以来首次查发夹藏口罩情事。
无独有偶,4月2日,宁波海关所属大榭海关在对益阳市某公司申报出口至科特迪瓦的一批货物查验时发现,集装箱内有湿巾、塑料袋等多种货物,商品种类繁多,存在较大夹藏风险,决定全倒箱查验,最终在集装箱底部发现未申报的口罩15箱,共计40500只,外包装标示CE、FDA、SGS认证标识,这是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宁波海关查发的数量最多的出口夹藏口罩情事。(别抱侥幸心理!海关查获夹藏口罩 40500只!)
4月1日,深圳海关所属皇岗海关在货运出境渠道查获未申报防疫物资一批,包括口罩54.6万个(其中一次性防护口罩44.1万个,一次性医用口罩3.6万个)、红外体温计0.2万个。目前,案件已移交海关处置部门处理。
当日,深圳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一次性保护罩等货物一批,经皇岗口岸货运渠道出境时,海关关员现场查验发现,该批货物存在品名、规格型号、数量等申报不实行为。此外,还查获未申报防疫货物一批,包括一次性防护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红外体温计等。案值约26万元人民币。
随着境外疫情发展蔓延,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出口量明显增加。为助力全球“战疫”,深圳海关在各业务现场开辟通关“绿色通道”,保障防疫物资有序通关。与此同时,对伪报、瞒报、夹藏等企图逃避海关监管的违法行为,海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海关提醒
根据《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的公告》(2020年第5号),自4月1日起,出口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的企业向海关申报时,须提供书面或电子声明,承诺出口产品已取得我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符合进出口国(地区)的质量标准要求。(重磅!4月1日新规!出口医疗物资,必须向海关提供书面或电子声明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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